当前位置: 首页 >> 通知公告 >> 正文

关于转发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开展2025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工作的通知

各教学单位:

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《关于2025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工作的通知》(教高司函〔2025〕3号),为进一步做好我校的专业申报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申报类型及方式

我校新增本科专业、第二学士学位专业、调整专业学位授予门类或修业年限、撤销专业等,必须在规定期限内申报,集中进行备案或审批。

设置审批类专业(指尚未列入本科专业目录的新专业及国家控制布点专业)在教育部网上服务大厅(网址:zwfw.moe.gov.cn)办理。设置备案类专业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与服务平台(网址: gdjy.moe.edu.cn)办理。

二、申报程序

1. 需求调研。申报专业应充分调研社会需求,加强与用人单位沟通,明确社会对新设专业的具体要求,根据需求确定(或预测)新设专业必要性和培养规模等。

2. 学院审议。学院于6月6日前将申报材料、专家论证意见、学院审议结果等(电子版材料及由学院盖章的纸板材料)报送至教务处221室。

3. 校内公示。教务处审核、校长办公会决议后,在学校网页公示拟申报专业及申报材料等。

4. 网络申报。7月29日前,申报学院指定专门人员登录相关申报网站,提交专业申报材料、调研报告等.。

注:2024年未预申报但属于急需专业的,需在7月15日前在相关申报网站中提交说明材料,经学校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后再申报。

联系人: 韩老师

联系电话:89533770

教务处

2025年6月30日

附件1: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开展2025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工作的通知

Baidu
map